轩昂点头:“好!”
墨水厂只是个小厂,印些作业本儿,生产点墨水啥的,如果不是因为廉价的房租,它连成本都搞不出来,而为了压缩成本就把别人的地皮免费拿去用,那是不合理的,在西方呆过,还洗过盘子的轩昂于此嗤之以鼻,不过还好,据说国家已经准备开始搞市场经济了,而他,准备在墨水厂的原址上开设一个艺术学校。
那也是他愿意回来的初衷。
他愿意回来,也入职文工团了,但他不会在文工团呆太久的。
他没有他姐那么圆滑的性格,能在刻板的体制内,在条条框框下还能把自己想做的事全做了,做的风生水起。
也没他姐夫那么纯粹的品格,不可能无条件的去遵从那些条条框框还甘之饴。
他要做一个独立的音乐人,做只属于自己的,带着强烈个人风格的音乐。
他看着嘟嘟。
虽然她黑黑的,野巴巴的,但似乎很好玩。
轩昂想跟她玩一会儿。
梅霜看出他的心思了,使着说:“嘟嘟,你舅舅过两天要开音乐会,咱家没琴,陪他去文工团练琴。”
“不要!”嘟嘟说着跳上光滑的红木沙发椅背,单脚一跃,人已经在楼梯扶手上了。
轩昂一眨眼的功夫,楼梯上倒吊下来两只眼睛,眨巴眨巴。
轩昂是这年头凤毛麟角的,愿意归国的留学生了,而他这次开独奏会,要演奏的全是诸如李斯特,贝多芬,肖邦等人的名曲,总团会把团里最好的一架钢琴送到胡同那个家里,所以轩昂不需要去团里练琴。
但小外甥成功吊起了他的顽心,他说:“你不去可不行,因为我……我是个瞎子,我走不了路,你得扶着我去练琴。”
眨眼的功夫嘟嘟已经在眼前了:“你在骗小孩儿吧,我不信你是瞎子。”
“你是个男孩儿吧,你怎么穿小裙子呀?”轩昂故意说。
嘟嘟毕竟小孩儿,很好骗的,顿时说:“哈哈,我是女孩,我穿的是小裤裤,看来你真是个瞎子,你都看不到我的小裤裤。”
凶巴巴的小丫头在听说舅舅是个盲人后,立刻就热情了,肩膀一顶说:“来吧舅舅,你可以像爷爷一样,拿我当拐杖。”又说:“我会慢慢走,特别特别慢,不会让人知道你是个瞎子的。”
轩昂发现了,这孩子跟他姐一样,脾气刚硬,但内心善良,和她妈妈一样喜欢怜悯弱者,有种侠义心肠。
扶上女孩的肩膀,他从冷家出来了。
随着他们甥舅出门,一群小孩四散奔逃。
轩昂全都看到了,却故意问嘟嘟:“我听见好多脚步声,是不是有坏人啊?”
嘟嘟大喊:“何小四你别跑,给我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