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夏漓没敢抬头,脸微微发烫。
他会不会觉得自己没见过世面,连车顶有灯都不知道。
晏斯时收回手臂,夏漓这才低着眼,几分慌乱地去瞧那那处污渍。
小拇指指甲盖大小,好像是沾上的口红。
怕还回去店主要赖在她们身上,她拿出手机,准备拍个照存证。
但她那部早该汰换的手机,在光线不足时,拍的照片糊得根本没法看。
夏漓抬头看向晏斯时,“能不能借用一下你手机拍个照。”
晏斯时点头,从黑色羽绒服外套口袋里摸出手机,向上滑盖解锁,点开相机功能,递给她。
那时候明中最受欢迎的手机是诺基亚5300,红白配色,工艺设计漂亮,娱乐功能强大,男女咸宜。林清晓用的就是这台。
晏斯时的手机是诺基亚N96,2008年刚出的,黑色机身,分外简约,与他气质相契。
夏漓拿着晏斯时的手机,对准那块口红印拍了两张。
递还时,只觉得掌心微微起了一层薄汗,“……可以麻烦把照片发给我么?”
“怎么发?”
“短信吧。我的手机号码是139……”
是可以蓝牙传输的,夏漓没忘记。她就是故意。
她余光瞥见晏斯时修长的手指轻按手机键盘,片刻,她的手机振了一下。
点开短信收件箱,那两张照片已经发了过来。
存储之后,发给了“雨格格”的店主,告知她衣服是职校的那几个女生搞脏的。
刚发完短信,朱璇的电话又来了。
“怎么样?拿到没有?”朱璇声音着急得不行。
“拿到了。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
“那就好。”朱璇长舒一口气,“我让已经准备好的直接去礼堂那边候场了,你到了以后,跟她们化完妆就一起过去。找不到人给我打电话。”
夏漓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