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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九则空出手摸了一把它的狗头:“乖狗,比你主人可爱多了。”

他打开车门,把东西放车上,车里的薛铃往后缩了缩,又探头看狗,一副又怕又想玩的样子。

闻九则看看脚边的狗,突然问:“想养狗吗,不然我们把泡芙带走怎么样?”

薛铃:什么恶霸表哥啊,这和过年走亲戚把人家孩子玩具带走的人有什么区别。

她迅速摇头摆手表示拒绝。

她对狗的兴趣是“叶公好龙”,不动的时候觉得狗毛乎乎可爱,动一动靠近时又觉得怕了。

而且,她也有养“狗”啊。

聪明的时候像边牧,惹祸犯贱的时候像哈士奇,谁敢说闻九则不是狗!

反正当初她刚刚认识到闻九则的本性,被他气到无语的时候,她就悄悄安慰自己,就当他是狗吧。

想想那些养哈士奇的人,也会被家里的狗狗气到,好歹闻九则还不拆家,又能听懂人话。

这么一想,对他的包容度陡然就上升了。

不知道薛铃在想什么的闻九则,还以为她是因为当初被狗追心有余悸,不想看到这条大狗,遗憾地放弃了这个念头。

他还想让他的傻子表弟也体验一下,自己在乎的被突然送走,是什么感觉。

等他哭着追上去,再把狗还他。

感谢你表嫂的善良吧。

“走走,回你主人那里去。”闻九则用脚拨拨大金毛。

浑然不知自己差点被绑架的大金毛看懂他驱赶的意思,不舍地汪汪叫了两声,乖乖跑向主人。

和他逃过一劫的傻主人一起目送车子远去。

“不在这多留两天?”薛铃写字问。

“不了,人多麻烦。”闻九则回答。

知道他带着丧尸的那个车队成员也在基地,在这里多留两天,万一有人怀恨在心来找麻烦呢。

他是不怕,但不想让薛铃暴露在更多人的目光底下,那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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