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这些人说出的话语有何意义,更不知道这些人中的极少一部分,为什么要对自己多加关注。
就比如说眼前的这个男人。
所罗门很清晰地记录着,男人是对他最为关注的那一个人,也因此,是行为举止最让他无法理解的。
如果把两年大致划分一下,那么,里面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所罗门都被男人带在身边。
之前负责照看他的紫发女性相当繁忙,所以,从政务之中解脱出来的男人——叫做埃利克的男人,就接替紫发女性整日带着他。
所罗门对他人并没有兴趣,他人的姓名、爱好等等就更不会关注了。
然而,“埃利克”这个名字,却是他最先牢牢记住的。
也不是出于自己的意愿,而是男人直接省略了商量或是通知的步骤,硬要他记住。
“埃、利、克。”
男人还是把他放在自己的腿上,故意停顿着念出这个名字。念完这一遍后,就要呆呆不动的他来重复。
“记住了么?来,就这一回,容许你这个小不点直呼我的名。”
“埃、利、克。”
字音标准,分毫不差,连每一个字中间留出的停顿都和男人刚才念出的没有任何区别,就像是延迟了许久才响起的回音。
所罗门复述得很完美了,根本挑不出错。
可是,男人不仅要挑错,还要表露出强烈的不满。
“能不能叫得有点感情啊,这个名字明明取得那么好,结果从你嘴里念出来,味道一下子就变了。”
所罗门评价不出埃利克这个名字到底好不好,只有继续迷茫下去,任由男人在表达完不满后,胳膊从后边伸来,抓住了他的手。
跟他的骨头还格外柔软的手掌相比,男人的手心很宽,手指骨节分明又修长,十分轻易就能把他整个手背包在自己的掌心里。
他的指间还夹着一支笔。
男人就用这个姿势,控制着他的手指捏住笔杆,然后,一点一点慢慢地移动。
笔尖在羊皮卷上滑动,似是轻盈而流畅地飞舞了几周,便在空白间留下了最是鲜明的字符。
鲜明得,就跟这个名字所代表的男人本人一模一样。
“念不好的话,不着急,先学会怎么写吧。”
就像这样,亲自带着他,一笔一划写了一遍。
哦,一遍还担心教不会,所以写完之后,还是捏着小孩儿软得稍微用力就会断掉的指头,慢慢地,很有耐心地写了第二遍,第三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