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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我要做资本!(2 / 3)

数九隆冬盼春光,夜半三更盼朝阳阳;

花容月貌盼大款,闲散二奶盼流氓;

夜读才子盼女鬼,光棍老头盼大娘;

演戏盼着能得奖,说相声盼着死同行!

说相声的盼着死同行,写书的谦谦君子们并不那么粗暴恶毒,他们只是通过踩同行,把看不惯的同行的书搞臭,名声搞臭,党同伐异,清除异己,以达到一家之文坛的目的也就罢了。

当然,这样仅是杨洛心中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的结果,前世的他是在商界摸爬滚打,并未涉足过所谓的文坛。今世的他也不会承认自己是劳什子文坛中人,他只是一个文化人,嗯,一个肩负传道重任的文化人。

外界关于他的争论他并不打算立刻跳出来加入撕逼大战,这事得让它发酵,合适的时候再出来啪啪啪打脸,一音定乾坤。

更何况,现在的他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那就是关于《吞噬星空》和《诛仙》的发展问题。

这两本前世的火书随着字数的积累,开始渐入佳境了,不只一次在网络文学的探讨地——龙空山,掀起屠版狂潮,除开讨论成绩和剧情外,更多帖子都在询问为什么这两本书为何还没签约。

是的,《吞噬星空》和《诛仙》至今也未曾签约,这个令广大写手和读者疑惑的问题也成了杨洛的烦恼。

两本火书各自都快二十万字了,放在前世,优异的成绩早就让网站编辑找上来签下作品了。毕竟它们又不是那本后期发力的《凡人修仙传》,写到四十几万字才得以签约。

事实上,星辰和盛世两家中文网的编辑也不是小说里面那些瞧不起主角然后被主角啪啪啪打脸的弱智反派,他们早就找上杨洛商量小说签约的事宜了。

然而商量的结果却令杨洛不甚满意。

长达十多页的电子条款看下来,杨洛觉得这就是一份丧权辱国的霸王条约,通篇下来,全特么是乙方有义务,有责任为甲方做什么。而乙方甲方是谁,这就不言而喻了。

更令杨洛杨洛感到刺眼的是有一项条约是这样写的: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最后一本协议作品完本后三五内所开始创作的除协议作品外的文字作品属于本条所述新作品,甲方优先于任何第三方获得新作品的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乙方应为甲方该优先权的行使提供必要的便利。

若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创作新作品,上述期限结束后乙方创作新作品的,甲方享有乙方创作的第一部新作品(仅限该作品一部)与本条前述同样的优先权。除甲方收到乙方要求甲方行使上述优先权的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未行使优先权,乙方不得将上述权利转让或授权于任何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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