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这个二老汉真的死心塌地,开枪后打中的也不一定是他。
“说书先生都讲过,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命都是咱自己挣的。”
一嘴黄牙在昏暗的光线里越发的黄了,苟团长叨叨个不停,要在让外头的人进来之前,说服陆沅君的随从把枪放下。
“别让他们进来。”
陆大头的闺女仍然在自己的耳边说个不停,明明自己的命都在苟团长的手里,这股子命令的口气仍然没有改掉,丝毫没有看清眼下是什么情形。
“别进来,在外头等着。”
他在家里头就被几个老婆吆五喝六的,出来打仗还被个小丫头命令,苟团长本该给陆大头的闺女一巴掌,可对面陆沅君的随从端着枪的手太稳了,他不想拿自己的性命冒险。
如果自己的人冲进来,那两边人情绪都容易激动。
人多了的时候耳朵和舌头容易不好使,手脚也经常不听使唤,他自己站在中间,不管是谁冲动一下,他的小命都要交代在这个帐子里头。
远的都不说,被世人唾骂也好,老婆们改嫁也罢,他给自己的坟头还没选好呢。
要是在这儿被打成筛子,叫野狗叼了吃了,就坏了家里头的风水了。无法庇护儿女不说,怕是家里得成绝户,就算自己的姓氏不好听,可也不能断了不是?
“把枪放下,陆家许给你什么好处,我三倍给你。”
比起外头的人,苟团长更在意什么时候能让随从放下手中的武器。
每向前走一步,脚下都会踩上什么黏腻的东西,抬起脚的时候,鞋底子上还会沾上它,再落下时轻微的弹起。
他甚至不用低头去看,也能猜到脚下的奇怪触感来自于什么,无外乎就是些四溅的碎肉罢了。
苟团长打了十几年仗,因为他的兵少枪不多,大多的时候都是打败仗。见多了中枪的,中刀的人,战场上吓人的东西多了去。
就从眼下来看,他和枪的距离只有两米。如果这个糟老头子用它枯树枝一样的手指扣下扳机,那自己根本没有躲闪的机会。
且不光如此,这么近的距离,即便有陆大头的闺女挡着,子弹也会要了他的命。子弹落在他的头上,半个脑袋都会炸裂开来,红的白的,稀的稠的,都会碎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