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之所以担心,并不是觉得自己犯了罪。
最起码的法律常识杨牧还是有的。
他知道,那个偷狗贼的死亡跟他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甚至是因见义勇为立了功的。
可问题是他现在是一条狗,而且还是一条咬人很凶悍的狗,他没法为自己分辩。一不小心,他很可能就会被当成疯狗打掉。
因此,他一直蛰伏在小树林里,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能平静才怪。
从小到大,杨牧连鸡都没杀过一只,现在却变成了一只咬人很凶悍的狗,而且还亲眼目睹了一个活生生的人死在他面前,这让他如何能平静?
最关键的问题在于,他做人时,生活一向是过得平平淡淡的,可变成狗后一天时间还不到,就发生了这么多事情。
这样的日子未免也太刺激了一点吧!
要是自己没法变成·人了,这样刺激的日子岂不是一直得延续下去?
简直是不敢想象!
算了,还是别想了。
杨牧干脆卧在小树林里,开始小憩起来,他得养精蓄锐,然后好再次踏上归程。
迷迷糊糊中,杨牧再次醒了过来,他一看,天已经微微亮了。
他看了一眼不远处警戒线尚未撤除的现场,决定走人。
他一口气又跑了十几公里。
在这十几公里内,他跑得小心翼翼的,一旦碰上人和车,就绕得远远的,并且还尽量避开人多的地方。
在小心之下,杨牧并没发现什么异常,他甚至成功绕过了小县城,拐上了回花城的国道。
在国庆期间,国道上的车比乡间马路上的车可是多多了,杨牧跑得更加小心翼翼。
为了避免被车撞死,他绝对不会轻易横穿马路,更不会跑到马路中间去,绝对只沿着路边跑。
可就算是这样,他还是慢慢发现了不对。
“快看,是老黑!”
有车在他前方不远处停了下来。
我靠,我这么有名了吗?
杨牧闪身就往路边田间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