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胖子搭茬说道:“这死煤炭,我们正在南楼摊市捡漏来着,他非得说那家伙是你的仇人,硬是拉着我在这里盯两天了。”
魔都与狼共舞局肖胖子并没参与,他没见过疯虫,也不了解我年幼之事。
我问三黑子:“你怎么觉得他就是疯虫?”
三黑子回道:“因为我看到了他身上的纹身!”
“上次在徽省宣市,我假扮大黄牛丢他下河,在车顶旋转他身体的时候,看到了他腰间一条吞火小麒麟纹身,让人印象非常深刻。昨天上午我本来没注意,但后来这家伙擦汗,不小心露出了身上的吞火小金麒麟纹身。”
“我想了老半天,才想起疯虫身上有这东西!于是我假装转回去买东西,瞅了他好几遍,越看越觉得这人与疯虫有点像。不过,他现在瘦成这死样子,都脱了相,脸上也有伤疤,嗓子好像也变了,我不敢百分百确定是他。”
吞火小麒麟确实是疯虫的标志。
这玩意儿拇指大小。
在肚脐眼下方一点的位置。
造型非常精致。
我当年在干拖裤党的时候,疯虫曾向我们吹过牛,说那麒麟是他出生之时就带下来的神印,象征着他是麒麟送的子,天选之人,把我们那些小伙伴糊弄的一愣一愣的。
直到后来。
我们才知道,其实麒麟火、麒麟外形,都是他借着一块恶心胎记的形状,让人特意纹身上色弄上去的。
我不置可否,一边吃着包子,一边仔细盯。
摊主有一个比较古怪的动作。
每当有人来问他的东西,他就把大毡帽帽沿往下拉一拉,低着头,好像生怕人认出来似的。
必须要过去确认一下。
但三黑子和肖胖子不能去了。
他们之前曾去过,没买东西。
疯虫性格太多疑。
容易打草惊蛇。